逃犯條例|政府女文員認港鐵衝閘時襲警 官指緩刑不適合判囚14天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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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門女文員在灣仔港鐵站衝閘,被一休班督察截獲,她欲逃走時隔口罩咬著該警員前臂近一分鐘,早前承認襲警罪,案件今(5日)在東區法院判刑,裁判官參考過被告的報告後,透露被告青春期曾患有抑鬱症,但情況已穩定,又指被告雖有悔意,重犯機會亦不高,但認為緩刑並不適合,判被告入獄14天。

女被告謝穎希,27歲,承認於去年11月14日在灣仔港鐵站襲擊一名休班督察。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自幼從內地來港後,學業追不上亦與朋輩相處有問題,青春期時曾患上抑鬱症,甚至曾自殘,但後來病情漸受控,學業、家庭及社交上亦已有改善,專家認為被告已感到後悔,重犯機會微。被告認罪後已被還柙兩星期。她因干犯本案後已遭停職。

案發於去年11月14日,該段期間有網民發起「曙光行動」,發起在各區堵路及罷工、罷市及罷課等三罷行動。被告當天早上在灣仔出站時衝閘,被在場一名休班督察截獲,被告即時發難,並戴著口罩咬休班警前臂一分鐘,至休班警出現脫皮情況。被告終逃脫,她並致電上司請假,惟她在現場留下了背包,兩天後被捕。

案件編號:ESCC 260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