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公務員在家工作 政府斥資3000萬元買器材、軟件、VPN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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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政府在今年1月底至4月底安排非提供緊急和必須公共服務的政府人員在家工作,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關注各政府部門為在家工作安排購置器材及提升設備等開支。
根據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書面回覆,政府部門為實施在家工作安排而採購的電腦及其他流動裝置/器材,以及提升其通訊/網絡/數據庫容量,開支至少接近3,000萬元。

政府在今年1月底至4月底安排非提供緊急和必須公共服務的政府人員在家工作。(資料圖片 / 梁鵬威攝)

採購軟硬件 購買VPN

薛永恒書面回覆指出,多個政府部門為實施在家工作安排採購手提電腦、視像通訊設備、保安編碼器、路由器、伺服器等,當中單價最貴是社會福利署採購伺服器,每個購入價是5.4萬元;而路政署採購手提電腦最多,購入手提電腦及連軟件的手提電腦分別達314部及116部。政府部門採購的電腦及其他流動裝置/器材,以及電腦軟件,至少斥資約2,993萬元。在提升通訊、網絡、數據庫容量方面,政府部門為實施在家工作安排再斥資近5.6萬元。整體而言,政府在家工作安排至少斥資近3,000萬元。

薛永恒又指,在家工作期間,獲授權使用虛擬私有網絡人員增加約5,150名,可實時共用人數增加約2,050名;獲派發可連接部門內聯網及伺服器的手提電腦的人員數目增加約4,600名;而獲授權在辦公室以外地方通過由政府提供的設備及安全通訊渠道存取保密資料的人員數目增加約2,600名。

根據《政府資訊科技保安政策及指引》,部門可以在確保資訊保安的情況下,向其個別人員提供手提電腦和流動裝置等設備,通過安全的通訊渠道(包括已加密的虛擬私有網絡連線,並輔以雙重認證)遠程接達政府系統和網絡在家工作。這些設備均已安裝及定期更新保安修補程式和抗惡意程式軟件,防止黑客入侵和資料外洩。相關人員不可以在其私人擁有的電腦和流動裝置儲存政府的保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