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司機被女友女兒內褲擊中 涉以阻惡運降臨為由 非禮兼迫口交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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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司機與女友12歲女兒獨留在家時,指女友女兒不小心把內褲丟在他身上,稱會令他遇上惡運,為阻止這情況發生,需對方協助射精,從而大肆摸胸、下體摩擦及迫口交等。女童3年後向社工哭訴事件始東窗事發。司機被捕後反指遭女童用內褲打。他否認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案件今(18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51歲巴士司機被指非禮女友女兒,在區域法院否認兩項非禮罪。(資料圖片)

51歲被告,被控於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7月11日期間,在筲箕灣一單位對16歲以下的X作出嚴重猥褻的行為。

向社工傾談時透露被性侵

控方開案陳詞指,女事主X的父母於2008年離婚,X母及後與被告展開戀情,而X、X母及被告自2012年居於涉案的劏房單位。X於2018年8月20日向社工表示會轉校,並稱與男子相處感到害羞,社工追問X是否與異性有不快經歷,X始向社工哭訴曾遭被告侵犯。

衣櫃取衣內褲意外掉被告身上

X後來向警方透露,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7月14日期間某日,12歲的X與被告獨留在家,當天天文台發出紅色暴雨警告,X在洗澡前,從衣櫃中拿衣服,其內褲意地外跌了在被告身上,被告當時稱這樣會遭至惡運。

為阻惡運降臨要女童助射精

被告數天後向X表示,為阻惡運降臨,要X幫他「射精」,於是二人脫了衣服後,被告在床上吻X,又摸其胸部及以下體摩擦X的私處,而X最後替被告口交至射精。X透露此後仍有類似事件發生,而最後一次為X升中三前,該次X也替被告口交至射精。

被告反指遭女童用內褲打

被告在X向社工揭發事件後9日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曾經向X表示,若身體接觸到內褲會帶來惡運,X則用內褲打他。

案件編號:DCCC 39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