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反惡法大遊行」引發連串衝突,一名16歲男學生被指「私了」女途人,並踢了對方一腳,因而被控傷人及暴動罪。案件今(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由於男學生正留醫東區醫院,未能出庭應訊,案件暫時押後至5月29日再訊。16歲黃姓男學生,被控本年5月24日在天后興發街與琉璃街交界非法及惡意傷害X,以及同日同地參與暴動。案件編號:ESCC957/2020港版國安法|5.24全日193人被捕 約30人未成年 最細12歲港版國安法|3少年涉以菜刀恐嚇收集支持者簽名人士 被拒保釋【港版國安法.圖輯】鵝頸橋底追逐戰 時代廣場外遺血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