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譚惠珠籲港人不要怕 料中央不會照搬內地法律機制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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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日前通過「港版國安法」後,美國總統特朗普宣布,會取消美國對香港的特殊貿易地位,並制裁削弱香港自治的官員。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接受無綫新聞節目《講清講楚》訪問時指,設定「港區國安法」不屬於香港高度自治範圍,在法、理、情三方面,都符合一國兩制。她又呼籲大家不用怕「港區國安法」,法律是為了保障基本權利和自由。她認為,若日後本港設立「國安機構」,有關人員必須遵守香港法律,亦要與香港警方分工合作,且不應執行內地法律。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譚惠珠說,本港有「一小攝人」影響香港治安及經濟等,造成很大傷害,又指外國也有國安法例如美國有11條《國安法》,澳洲亦有兩條,「但香港『零』,一條都無。」

認為國安機構要與香港警方分工合作

中央政法委早前發文,指在香港建立專門負責國家安全的機構「非常必要」。譚惠珠說國家安全是由中央管理轄,認為日後若有內地人員來港場執法,有關人員必須遵守香港法律,並與香港警方分工合作。被問及有關機構會否執法,她稱要視乎國家及政府需要,「總知佢執嘅係香港法就OK啦,如果執嘅係內地法,咁就唔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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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不屬於高度自治範圍

對於今次「港區國安法」繞過立法會,她稱有法理基礎。譚解釋,基本法已列明中央地方關係;而憲法已表明,人大有權設定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同時可執行其他職權,故這是中央的權利,從來不是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亦不是根據《基本法》立法。

前特首董建華在2003年,曾打算為23條立法但最終失敗。譚惠珠再重申,23條不屬於高度自治範圍,故不影響「兩制」。她又說,現時立法會已癱瘓,又有示威者使用汽油彈等,「國家點可以袖手旁觀……我畀咗23年都你唔立(法)……我再唔採取行動,點對得住14億人,點樣保護佢哋呢?」

譚惠珠在節目中指,大家不用怕「港區國安法」,指法律是為了保障基本權利和自由。(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大家都唔洗驚」

被問及會否擔心實施「港區國安法」後,最終可能導致人大釋法,譚惠珠說,釋法已「唔係新嘢」,又指法例只想保障基本權利及自由,「大家都唔洗驚……佢(國安法)嘅目的唔係隨便捉一個人,快快脆脆推佢入監……任何一個被告,同任何其他犯罪人嘅對待應該無分別。」

對於日後會否出現類似內地「以言入罪」的情況時,她回應指,內地有網絡安全法、反間諜法等,估計中央未必想將當地的法律照樣搬到香港,若有心搬來,不會只列明四類行為,如顛覆國家政權等。

稱「少數服從多數」

全國人大通過後的法律文本,與草案相比有多處改動,包括在「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句尾增加「和活動」等。譚回應指,全國人大以2000多票贊成通過「港區國安法」,每個省市及直轄市的代表都有權討論,故「一定係少數服從多數」。

她又指,常委會將制訂「港區國安法」,市民可以在人大網站寫下意見,估計他們會參考同類法律、專家意見,或本港2003年出台的23條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