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太子站悼念現場附近 男子稱遭警拘禁及毆打 獲釋後入稟索償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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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站「831」事件後五個月,有大批市民在太子站外聚集進行悼念活動,當晚最終演變成警民衝突。一名當晚路經旺角的男子,聲稱遭警方非法拘捕及毆打,更遭非法羈押約46小時,警方又拒讓他入院治理傷勢,他後來「踢保」,終獲警方無條件釋放,他昨(2日)入稟區域法院就事件索償。

原告為陳瑞榮(譯音),被告為代表警務處處長的律政司司長。

入稟狀指,原告在本年1月31日晚,途經旺角道近彌敦道遭警方非法毆打及拘捕,他被帶上警車後再遭毆打,及後他被帶至旺角警署後又再被打,他要求送醫治理被拒。

他指警方非法羈押他近46至47小時後,准他以5000元保釋,但2月底要他到警署報到,原告於2月底報到時「踢保」,警方最終無條件釋放他。原告稱在事件中受傷及出現精神問題,指警方毆打他的行為構成酷刑、非法拘捕、非法毆打、非法禁錮等,故興訟索償。

案件編號:DCPI159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