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譚耀宗:議員或參選人反對立法 不符擁護基本法應DQ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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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會議上月28日通過訂立「港版國安法」,人大常委將會訂出具體法例條例。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早前在《紫荊》撰文,無論是議員或是參選人,都不應該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若反對國安法立法,屬違反《基本法》,應予取消參選資格。
譚耀宗今日(4日)表示,《基本法》列明香港需要維護國家安全,因此對建制內人士有一定要求,反問若反對訂立「港版國安法」,如何符合宣誓擁護《基本法》的要求,認為這是原則性取態問題。譚又指出,DQ反對訂立「港版國安法」議員純民間看法,並非官方意見,「你當我溫馨提示又好,苦口婆心又好」,最終是否要被DQ應交由選舉主任判斷。

譚耀宗在《紫荊》撰文,無論是議員或是參選人,都不應該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若反對國安法立法,屬違反《基本法》,應予取消參選資格。(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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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耀宗接受港台訪問時表示,根據《基本法》104條,相關公職人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而訂立「港版國安法」是由國家層面處理,屬全國性問題,因此認為參選立法會人士或立法會議員若反對訂立「港版國安法」便有牴觸,但強調這純粹民間看法,並非官方意見,「你當我溫馨提示又好,苦口婆心又好」。

被問到若只是反對繞過立法會立法,建議由立法會訂立「廿三條」,是否都要被DQ?譚耀宗認為這只是一個拖延藉口,「但係咪要DQ我唔敢講,只係可能唔符合資格,要交由選舉主任做個判斷」。

建制派早前聲稱收集到近300萬個簽名支持訂立「港版國安法」,同時有調查顯示六成受訪者反對繞過立法會立法,譚耀宗認為民調不同提問方式會有不同結果,但認為中央會研究所有細節,而簽名數量是預期之外,重申「港版國安法」只針對少數搞分裂、獨立、恐怖活動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