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兆德企業倉務經理 涉外判工作時向兩姊妹收近萬元回佣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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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訴一名任職兆德企業有限公司的倉務經理,控告他涉嫌外判貨品包裝及標籤工作時,先後三次從當時任職兼職倉務員的兩姊妹收受非法回佣共9800元。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本周三(1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

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訴一名任職兆德企業有限公司的倉務經理,控告他涉嫌外判貨品包裝及標籤工作時,先後三次從當時任職兼職倉務員的兩姊妹收受非法回佣共9800百元。(資料圖片)

被告曹劍偉(47歲),被控三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被告於案發時任職兆德企業的倉務經理,該公司是一家提供貨運、倉務及貨品存倉服務的物流公司。被告負責監督元朗一個貨倉的運作,該貨倉用作存貨和進行貨品包裝及標籤工作。

兆德企業於2017年10月初決定外判其貨品標籤工作予兩姊妹,二人當時在被告監督下任職兼職倉務員。被告獲委派與該兩姊妹商議服務費金額。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2月7日期間,先後三次從該名妹妹接受非法回佣共9800元,作為將兆德企業的貨品包裝及標籤工作外判予該兩姊妹的誘因或報酬。據報總值逾12.3萬元的貨品包裝及標籤工作外判了給該兩姊妹。

兆德企業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