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警總門外噴「condom」 認刑毀罪 准感化1年賠1200元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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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21日有網民發起示威,其中有人號召示威者圍堵灣仔警察總部,一名恆大傳理系二年級生在警總牆上塗上「condom」、「Con」字樣,諷刺警方被用完即棄。恆大生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並已解決其毒品問題,裁判官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被告接受12個月感化,並需賠償1200元。

被告王愷銘(19歲)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指他於去年6月21日毀壞灣仔警總外牆。他早前已經認罪。

感化官曾一度認為感化不適合

裁判官先前曾為被告索取感化官報告,報告指被告毒癮問題尚未解決,認為感化無法協助他,不願接受感化,但裁判官早前決定再為被告取進一步感化報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故押後至今(10日)判刑。

解決毒癮問題願意改過

裁判官何俊堯閱畢各項報告後,指被告態度有改善,主動尋求輔導並願意改過;被告亦以已經解決毒癮,故接納被告只因一時情緒問題才接觸毒品,寄語被告以後要遵守法紀,以後不要再吸毒,指毒品不會幫助他解決情緒和現實上的問題,又明白他有理想和目標,希望他可以繼續努力。

案件編號:ESCC 65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