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如心爭產案|遺產管理費達4.3億 慈善基金求管理人交待細節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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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昨(9日)入稟高等法院,指龔如心遺產管理人多年間收取逾4.3億元的管理費用,惟管理人未有交代工作紀錄,並把給予中間人的報酬納入管理費用。基金要求撤銷批出的管理費用,並交代過往工作細節。

原告為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被告分別為陳偉棠、黃德偉、莊日杰和劉子邦。

指收費項目空泛

入稟狀指,首三名被告為羅兵咸永道合夥人,亦是龔如心遺產管理人。入稟狀續指,就首三名被告近月提出的收費,基金質疑其收費項目過於空泛,難以確定是否和其他項目的收費重疊,並要求對方就收費提供詳情。惟首三名被告回覆指,因應集團的規模,難以按基金要求交代工作時數。基金質疑,首三名被告未有恰當保管相關紀錄。

劉曾協助更換遺產管理人

此外,基金於2011年打算更換當時的遺產管理人,在第四被告劉子邦(下稱:劉)穿針引線下,羅兵咸永道接手。劉和基金主席龔仁心有「枱底協議」,劉會和龔仁心交代管理遺產的情況,並會確保羅兵咸永道遵從基金的指示。

基金指劉與新管理人有私下協議

基金一方指,劉和羅兵咸永道私下協議,從羅兵咸永道收費中的10%,給予劉作報酬。而羅兵咸永道把該10%的報酬,納入收取的管理費中,而首三被告因此不向原告交代項目收費的詳情。

基金要求法庭頒令,撤銷多年間批予首三名被告的管理費用,以及交代過往工作細節。而劉亦需向基金賠償涉款。

案件編號:HCCL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