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boy打扮少女誣告朋友的男友強姦 被判感化15月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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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女被告因誣告朋友的男友強姦被裁定明知而誤導警務人員罪成。(資料圖片)

作Tomboy中性打扮的同性戀少女,聲稱失戀後與一名女性朋友的男友發生性行為,之後報警稱遭男方強姦,惟最終證實是虛報,少女早前被裁定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成,案件今早在觀塘法院判刑,少女被判接受感化15個月。

現已17歲的女被告,被告被裁定今年4月向警方報假案,聲稱遭一名姓蘇男子強姦,蘇更因而曾被拘捕及被警方調查。

控方案情指,被告今年4月16日透過一名女同學認識被屈強姦的19歲事主蘇先生,而蘇當時與女友拍拖僅一天。蘇從女友口中得知被告剛與女友分手,三人當晚一起,蘇先送女友回家,之後與被告通宵傾談,被告後聲稱要為手機充電上了蘇家,二人之後發生性行為。蘇供稱,性交前曾多次問被告是否願意,被告並沒有反對。惟被告事後報稱遭到強姦。

庭上透露,被告與蘇初相識交談便講到性,亦讓蘇貼住臉親吻達10秒。被告對是否同意發生性行為的說法前後不一,庭上稱向警方說性交時「斷咗片,冇任何意識」。

案件編號:KTCC21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