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工人首日開工墮海亡 中國港灣判罰4萬

撰文:林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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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港灣代表彭小姐到法院聽取判決,對記者的提問一概不回答,快步匆匆離去。(梁鵬威攝)

兩年前一名港珠澳大橋工人意外墮海死亡,中國港灣等3間工程承建商,因違反多項《商船(本地船隻)條例》和《船舶及港口管制(工程)規例》,今日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罰款4,000至4.2萬元。工會指罰則太輕,難以警剔承建商留意安全,「難道4萬元可以買起一條人命嗎?」

3名被告早前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第一被告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因「使用沒有足夠安排固定和牢固以確保安全的起重裝置」、「在危險情況下進行工程」、「進行貨物處理的人沒有證明書」等控罪,被判罪名成立,合共罰款4萬元。第二被告香港航通有限公司因以上控罪,加上「沒有在船上備存起重裝置及起重工具登記冊」,合共罰款4.2萬元。而第三被告偉展工程有限公司因「進行貨物處理的人沒有證明書」被罰款4,000元。

 

應訊期間,香港航通有限公司的代表在庭上昏昏欲睡,幾次失平衡傾斜身體;代表中國港灣的大律師求情時表示,中國港灣已進行檢討,並從事件中汲取教訓,受到特委裁判官質疑:「第一被告在處理傳票時全無悔意,如何檢討?」

周聯僑指,前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曾親自寫信承諾,興建港珠澳大橋時會重視工人的安全。(陳焯輝攝)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說:「當然罰得太少,難道4萬元可以買起一條人命嗎?」他表示罰額太低,不能警剔承建商注意安全,承建商只會把罰款當作成本,未會更重視工人的安全。《香港01》向中國港灣工程有限公司查詢,不過未有回覆。

港珠澳大橋至今已造成6死129傷,其中一人就是工人陳漢富。(陳焯輝攝)

58歲工人陳漢富,2014年11月尾受聘於偉展工程有限公司,12月12日首日開工,在港珠澳大橋人工島上擔任挖泥機手。目擊者泥頭車司機歐先生作供時稱,當時挖泥機在鬆散的泥土上左搖右擺,挖泥爪已伸出海面並傾斜超過60度,而挖泥機的位置已高於船邊的圍欄,最終陳漢富連同挖泥機墮海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