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兩青年天后跳閘兼投幣口塗膠水 判社服令200小時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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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15日港島各區示威演變成嚴重衝突,兩青年在天后站內損壞售票機和增值機,並在投幣口塗上膠水兼「跳閘」,二人早前承認刑事毀壞、進入及乘坐交通工具而沒有繳付車資共3罪,今(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均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500元。

兩名被告:李學文(23歲,醫療器材維修員)及許嘉喬(22歲,大專學生)。兩人承認在天后站內不當地觸摸、使用、搞弄、損壞或以其他方式干擾於鐵路處所任何部份使用的三台售票機及一台八達通增值機;以及未有繳付車資。

裁判官早前押後案件以便為二人索取背景、社會服務令和勞教所報告,二人的律師均指報告正面,而首被告的律師指其僱主願意繼續聘用他;次被告的律師則稱,他會改過自新。

已全數賠償港鐵損失

裁判官香淑嫻稱,刑事毀壞並非一件小事情,特別是在兩被告一同犯案的情況下,不過考慮到兩被告及時認罪、已全數賠償港鐵損失、已還押14天的因素,決定判處社會服務令。

次被告用膠水塗投幣處

案情指,案發當日晚上7時左右,兩名鐵路特別隊警員巡經天后站內,發現數人正在站內的售票機設施附近商討,其後首被告用扳手擊打售票機和增值機的屏幕,而次被告則將膠水塗抹在機上的投幣處上。被告其後一同經過損壞的閘機並乘車至九龍灣下車時被捕。

案件編號:ESCC29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