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裝修工去年6.9搬鐵馬衝防線 認非法集結 囚4月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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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9日凌晨大批示威者因應反修例運動,在立法會示威區外集結,一名33歲裝修工被指搬鐵馬衝向警方防線,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案件今(2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雖然辯方稱所涉的暴力程度較低,但裁判官認為也要考慮事發時的整體環境,考慮到被告初犯及求情等,判他囚4個月。

被告吳浩榮(33歲),報稱裝修工,被控於去年6月10日立法會綜合大樓外,指定示威區參與非法集結。

官指被告非因本案離婚

裁判官早前為他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顯示其妻並非因本案與他離婚,而是因為出現外遇,辯方解釋兩者均為引致他們離婚的原因。辯方續指,雖然報告指被告有酗酒問題,不建議判處他社會服務令,但望法庭考慮到事件所涉的暴力程度較低,且被告已還押超過3周,予以輕判。

判刑有考慮整體環境

不過,裁判官指判刑時不應只考慮被告的行為,而是要考慮事發時的整體環境,當時被告搬鐵馬及路障,其行為亦引致其他人士被控非法集結罪。裁判官終考慮到被告的報告、求情、初犯等因素,判處監禁4個月。

案情指,事發當日凌晨約200名示威者集結在立法會示威區外,被告期間搬鐵馬衝向警方防線,隨即遭警方制服及拘捕。

案件編號:ESCC249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