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程師維園集會吸煙 罰款2千 求取回被檢走的22枝煙獲准

撰文:周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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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程師在去年區議會選舉前的維園集會中吸煙被捕,他雖承認在禁區吸煙,卻指警員未有出示委任證,聲稱不知對方為警員,拒認一項未能出示身份證罪名。案件經審訊後,今(27日)在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指警察手持的圓盾上印有「警察」二字,加上警員當時穿上戰鬥背心及眼罩,明顯是警員,故裁定工程師罪成,判他兩罪合共罰款2千元,工程師即要求取回被捕後被檢走的22枝香煙,獲裁判官批准。

被告張偉祥,60歲,他承認去年11月2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內吸煙,另被指在近維園8A閘口,未向警員郭景裕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則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被告在審訊時聲稱向他要求身份證的警員郭景裕只穿便服,又沒有出示委任證,故他未能辯認其身份。惟裁判官指郭當時身穿戰鬥背心,又戴上眼罩和裝備,手上更持著寫上「警察」字樣的盾牌,明顯是警察。裁判官又指,雖然《警察通例》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但此屬內部文件,非本案範圍。

裁判官又指被告在被制服後仍然吸煙,判其未能出示身份證罪罰款1500元;另外在禁止吸煙區內吸煙一罪判罰500元,合共2千元。

案件編號:ESCC64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