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青年貼22張反修例海報 各被罰款1萬元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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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青年於本年3月在粉嶺港鐵站附近,張貼22張反修例運動的文宣海報,而遭票控。他們今(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分別承認1項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張貼海報罪,各被罰款1萬元。

兩名被告分別為為謝嘉浚及馬志斌,案情指,於本年3月24日凌晨,警方接報到達現場,發現兩名告正張貼海報,遂拘捕兩人。而海報內容包括「721唔見人,831打死人,10月1槍殺人」等。

而控方表示該傳票最高罰款為1萬元,裁判官終判處兩名被告各罰款1萬元。

案件編號:FLS3579、358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