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要為示威者報仇 司機兩度以氣槍指向警車 認罪候判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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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司機聲稱不滿警員對示威者方式,去年在東區走廊切線,令在旁警車需急煞停,警車追截他時,他更兩度下車並以氣槍指向警車,最後終被制服。警方之後在其身上搜出手術刀,又在其家中搜出武士刀,被告警誡下直認:「啲警察咁樣打啲示威者,我幫佢地報仇。」又稱計劃用手術刀「捅啲警察」,更曾在電話訊息透露要殺死警員支持逃犯條例的人士。司機今(1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管有仿製槍械等共3罪。案件押後至9月1日判刑,期間被告繼續還柙。

辯方指被告受示威活動影響

被告梁逸志,38歲。他今承認管有仿製槍械、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和危險駕駛3罪。庭上透露,被告有多個案底,包括普通襲襲。據悉,被告患有自閉症。

辯方庭上求情指,被告案發時非因警員挑釁而犯案,而是受示威活動中的警民衝突影響。

被告梁逸志在區域法院承認管有仿製槍械、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和危險駕駛3罪。(資料圖片)

被告突從後切線令警車煞停

案情指,一輛警車於去年9月4日下午6時許,沿東區走廊西行線行駛。期間,被告駕駛的輕型貨車突然從後切線,令開車的警員需煞停警車,避免和輕型貨車相撞。

警車因此響起警號,並開揚聲器要求被告停車。惟被告未有理會,並繼續駕駛輕型貨車沿電氣道和渣華道繼續行駛,警車展開追截。期間,被告舉起氣槍並把手伸出槍外。

被告下車用氣槍指向警車

貨車駛至新都城大廈附近一個燈位時,被告一度下車,把氣槍指向警車,惟被告隨即上車,再開車離開,曾兩次衝紅燈。而輕型貨車駛至建華街時,被告把車停在行人路並下車,再把氣槍指向警車。警車上的三名警員亦下車,要求被告放下氣槍。

被告身上有手術刀

被告最終放下氣槍,警員上前制服,檢獲氣槍和彈匣,警方又在被告身上檢獲兩把手術刀。被告警誡下稱:「啲警察咁樣打啲示威者,我幫佢地報仇」,又計劃用手術刀「捅啲警察」。

電話訊息談及要殺死警員

此外,被告的電話中的訊息,談及要殺死警員和逃犯條例的支持者。警方之後在被告的住所,搜出其氣槍,以及兩把武士刀。

會面透露需定期到青山醫院覆診

被告在錄影會面稱,他患有精神病,需定期到青山醫院覆診。他又解釋,在警誡下稱要替示威者報仇,是因警員在8.31當天濫權。他稱要「捅啲警察」,因警員作無理拘捕和施放催淚彈。被告計劃殺死休班警員,但沒有特定目標。

他在錄影會面亦稱,被警車追截期間曾開多槍。

案件編號:DCCC10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