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宿漢太子站寫「沉冤待雪」 認刑事毀壞 判囚2周准緩刑1年

撰文:李慧娜
出版:更新:

曾在2014年佔旺藐視法庭案被判囚的七旬露宿漢,涉本年6月在太子港鐵站寫上「沉冤待雪」。他今(3日)承認刑事毀壞罪,被判監禁2星期,緩刑1年,兼要向港鐵賠償1000元清潔費,其中500元由保釋金扣除,而餘下500元則獲寬限7天內繳交。

被告劉鐵民(75歲)被控於本年6月1日在港鐵太子站B1出口外損毀屬於港鐵的一面牆。

他承認的案情指,事發前有警員曾檢查涉案牆壁,約1小時後,該警員透過旺角警署內的閉路電視看到有男子在牆上寫字,另一警員外出查看時,看到牆上寫有「沉冤待雪」,警方後來在附近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他因對政府不滿,於是用黑筆在牆上寫字。

劉鐵民在庭外表示,他認為判刑太重,而有關1000元清潔費不合理,該筆款項對他來說負擔頗重。

案件編號:WKCC155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