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臨門負責人徐德強再捲錢債官司 被財務公司入稟追討1446萬元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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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月多番捲入錢債糾紛的福臨門酒家第三代負責人徐德強,再次遭財務公司追債。徐德強與父親名下的公司,被指於去年向財務公司借錢,而徐德強為貸款擔保人,但涉案公司沒按時還款。財務公司昨(17日)入稟高等法院,向徐德強和涉案公司追討1446萬元和利息。

原告為滙富財務有限公司,被告為徐德強,及他與父親徐沛鈞名下的昶華有限公司。

徐德強任借貸協議擔保人

入稟狀指,昶華於去年3月7日向財務公司借錢1200萬元,而徐德強為擔保人,更以一個物業作抵押,但昶華後來違反借貸協議,雙方因而另訂協議解決昶華的欠款,包括在簽訂協議時要先還100萬元,在去年9月前要還200萬元,而自11月起每月要還款100萬元。

但昶華只在簽協議時付了100萬元,及後便沒再還款,於是財務公司入稟追債。

案件編號:HCA158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