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牌一款單味中藥顆粒總細菌數超標469倍 批發商自願回收

撰文:黃詠榆
出版:更新:

衞生署今日(28日)公布,持牌中藥材批發商英樺藥業公司自願從市場收回「本草」牌澤瀉(批號:202005011)及桂枝(批號:20200510)的單味中藥顆粒,因其樣本總細菌數,超出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藥組制定的微生物限度標準,分別超標469倍及0.3倍。

衞生署同意英樺藥業公司自願從市場收回【本草】澤瀉(批號:202005011)及【本草】桂枝(批號:20200510)的單味中藥顆粒。(政府新聞處圖片)

產品只供應予本地中醫師

署方透過市場監測抽樣上述單味中藥顆粒樣本進行化驗。衞生署公共衞生化驗服務處今日化驗結果顯示,「本草」澤瀉及桂枝的樣本總細菌數分別達每克470,000個及1,300個,約為管委會制定上限的470倍及1.3倍,即分別超標469倍及0.3倍。
   
初步調查顯示,受影響批號單味中藥顆粒於內地製造,由英樺進口,只供應予本地中醫師,署方已指令英樺聯絡有關中醫師採取跟進行動,並正通知內地相關監管機構,英樺已設立熱線(2518 8220)解答相關查詢。

署方表示,會密切監察相關收回情況,並已檢取該批發商其他批號的單味中藥顆粒樣本作進一步化驗,至今沒接獲與該兩款產品有關的不良反應報告,調查仍在進行中。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2條,任何人售賣藥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藥物所具有者不符,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元和監禁三個月。待調查完成後,衞生署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亦會將個案轉介管委會以考慮採取紀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