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成爆竊犯 認罪准保釋辦公屋事宜 官:住屋對香港人好重要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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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榮佳因獲發公屋獲法官准先處理住屋問題再判刑。(梁芷君攝)

被勒令退休、曾當差32年的前警員,今年1月潛入觀塘大型商場的一間食肆,並偷去一部手提電腦、兩部手機及現金7萬元,惟犯案過程被商場的閉路電視拍下,老差骨事後被捕,今(1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爆竊罪,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因犯下危險駕駛,但沒告知警方而遭勒令退休,亦不獲發退休金及長俸,形容他「不幸離職及不幸地犯下好多案」。辯方又指被告本月獲告發公屋,法官得悉後稱「住屋對香港人好重要」,希望被告日後可「有瓦遮頭」,故押後判刑至12月12日,以讓被告有一個月時間處理公屋事宜。

於1975年加入警隊的被告陳榮佳(59歲),承認一項爆竊罪。控方指他過往有7個案底,其中包括盜竊、危險駕駛及濫收車資等。

被告當差32年卻一無所有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1975年加入警隊,當差32年,至2007年因被控危險駕駛而沒告知警方而遭勒令退休,退休金約130萬及每月獲發的長俸8000元亦遭延遲發放,後期更不獲發,形容被告「做咗32年警員卻一無所有」。被告亦因財困而破產,並患有心臟病及高血壓,現與妻及兒子分開居住,並於本月獲發公屋單位。

法官林偉權指事主上傳給被告的脷伸照片似調情。(資料圖片)

被告稱輪候公屋等了五年

法官林偉權指被告將被判入獄,但希望他服刑前可安排好公屋事宜,又指被告曾是為市民服務的警員,但「不幸犯咗好多法」,而「住屋對香港人好重要」,故考慮讓被告保釋外出並處理公屋單位,被告聞言亦稱「我都等咗5年(單位)」,並保證不會再犯事。

案情指,今年1月11日早上7時,戴口罩被告與一身型肥胖的男子,到觀塘apm 商場甘味讚岐手打烏冬專門店偷去一部手提電腦、兩部手機及現金7萬元,其犯案過程被商場的閉路電視拍下,事後遭警方拘捕。

案件編號:DCCC36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