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青年涉罵警被指煽動群眾 警員口供不符 控方決定不提證供起訴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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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青年涉嫌在示威現場大叫「死黑警」及講粗話,被控擾亂秩序罪名,案件日前在屯門法院審訊,惟作供警員口供詞與現場片段不符,憶述時間亦與書面證供不同,控方今(20日)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裁定兩被告表證不成立,無罪釋放。

兩名被告:趙樂及盧國威,二人均26歲及運輸工人,被控於去年10月7日在元朗阜財街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即指罵警方,並煽動群眾參與,意圖激勵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案件日前審訊時,警員供稱曾警誡被告,並將被告帶返警署,惟他供稱時間與書面證供不符,警員遭辯方追問時,曾一度承認證供時間與同僚「夾出嚟」,翌日又在庭上否認說法。此外,現場拍攝的片段,亦未見有人叫囂或擲雜物。控方今早向法庭稱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隨即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

案件編號:TMCC 43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