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職員遇襲案|付國豪稱支持警察 並說:你可以打我了

撰文:林樂兒
出版:更新:

反修例示威者去年在機場聚集,4男女涉暴動及襲擊《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案續審,控方今繼續讀出開案陳詞,指付被現場人士發現及質疑其記者身份,有人將他雙手及足踝用索帶綑綁,亦有人嘗試脫下其褲子,其後再遭大批群眾施襲。控方稱4名被告曾分別阻擋付離開,並扣上索帶,又有人持美國國旗出現,並遮擋鏡頭。影片顯示,付被搜出「我愛警察」的上衣,他曾操普通話道:「我支持香港警察,你可以打我了。」

付被質疑身份後被放行李車

控方讀出開案陳辭時,亦同時播出當日現場拍到的片段,指去年8月13日晚上約11時半至11時49分期間,屬非法集結的部份,第四被告黃逸豪有份參與,當時有人翻查事主付國豪的物品,並搜出一件藍色上衣,衫上印有「我愛警察」意思的字句。期間付被質疑其記者身份,並被鐳射光照射及被放上行李車。

控方指事主付國豪當日被現場人士質疑其記者身份,之後有人抇(資料圖片)

有人嘗試脫下付的褲子

在場群眾叫囂擾嚷,又包圍付國豪及阻他離開,亦有人以膠紙和索帶綑綁他,更有人嘗試脫下其褲子。黃逸豪由包圍之初加入犯案,曾用身驅阻擋付離開、用手捉住他,嘗試用索帶綁付,又將索帶傳給其他人以作綑綁,及後離開該範圍。

片段未見畢有綁付

控方續指,非法集結至晚上11時49分演變成暴動,錄影可見到另外3名被告參與其中,有人喊「開路」時,女被告畢慧芬及何家樂將付國豪從行李車拖到地上,畢拿著索帶向付的腳部有所動作。控方稱付的手腕及足踝被扣上索帶,雖然片段中見不到畢確實綁住付,但她在警誡下承認曾綁住對方。

付曾說:我支持香港警察

在相關錄影中,付操普通話道:「我支持香港警察,你可以打我了。」旁述就提到他曾用英文解釋「我愛警察」的上衣是從朋友獲得,另有在場者搜出其中國人民共和國護照。

有人在場勸唔好打

控方續謂,雖然有人勸「唔好打」,惟付仍遭大批群眾襲擊,期間手持美國國旗的賴雲龍在場。至午夜12時許,身穿急救員反光衣的人到場時,事件始開始平息。

控方開案陳辭講述去年機場集會案情況。(詳看下圖)

+7

何曾用電筒照射攝影機

控方又請法庭以案發前後的事宜作出推論。他指,急救員到場後,即案發時段過後,何家樂先後用電筒照射及用手遮擋攝影機鏡頭,代表他心知行為犯法,隱藏證據。控方再指,閉路鏡頭錄影顯示黃逸豪案發後刻意換了衣服及脫下手帶。

控方欲以聲音舉證

控方除了根據外形、衣著、攜帶的物品辨認被告外,亦以聲音舉證,希望法庭以聲線咬字等,辨認畢慧芬曾說:「我要掟佢出出去。」。另外,何家樂被指曾說「掛起佢」、「唔好teamkill」,後句意指不要傷害隊友。

4名被告:賴雲龍(20歲,兼職侍應)、畢慧芬(23歲)、何家樂(29歲,兼職司機及建築工)及黃逸豪(29歲,測量師)。首3名告同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黃逸豪則被控非法集結罪,另黃及畢慧芬各被控一項非法禁錮罪。

審訊再續。

案件編號:DCCC81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