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上的命案|被告突亮刀插女友再捅自己 在旁乘客嚇至走到車尾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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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師涉在城巴車廂內殺死女友案續審,控方今(21日)在庭上播出巴士上的閉路電視片段,片段顯示,被告和女友坐在上層疑似有對話,惟被告突然取刀狂捅女友後再捅自己。同層有男乘客目擊情況,被嚇至走到車尾。被告一度用身體撞玻璃窗,窗絲毫未動,他之後拿起手錘打爛車窗,然後一躍而下,他們原本坐的座位和地下則留下鮮血。此外,控方亦在庭上播出被告與女友案發前的數段錄音,被告曾稱怕女友參加迎新營被「抽水」,另外,他亦不斷要女友確認已刪去Whatsapp內的一些記錄。

被告吳欣鍵,現年25歲。他被控於2017年9月16日,在柴灣謀殺李倩姮(20歲,下稱李)。

被告與李當日乘坐的城巴,其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李同日下午先上巴士,被告隨後,兩人坐在巴士上層靠右位置,李坐近窗邊,被告則坐在她身旁。巴士開車後,被告和李在車程上似有對話。

被告吳欣鍵被控謀殺女友李倩姮。(資料圖片)

左邊乘客即跳至後一排

惟數分鐘後,被告突然從袋中取出刀,然後用右手捅向李的上身,同層的其他乘客見狀大驚,其中一名坐在左邊的乘客,直接跨過座位到後一排。他和另一名乘客最終走至車尾。

被告捅完李再捅向自己的頸

被告向李捅上多刀後,站在上層的通道,以刀捅向自己的頸等部位,又圖以自己身軀撞向車廂左邊的玻璃窗,但窗並沒有變化,被告隨即拿起巴士上的手錘,打爛玻璃窗,然後一躍而下,在行人路著地。他原本的座位和地下,則留下鮮血。

李送院時已無生命跡象

主控官又讀出李的醫療報告,指她於下午4時32分被送至東區醫院時,已無生命跡象,沒有呼吸,在頸、胸和背等有多處有刀傷,同日下午4時49分宣告不治。

被告吳欣鍵在車上一躍而下,座位及地下均留有血跡。(資料圖片)

控方又播放三段被告與李的錄音和一段影片,都是被告錄取或拍攝的。

稱怕事主在迎新營遭「抽水」

第一段錄音於案發前一夜晚錄取,於16日凌晨完結,當時被告和李身處餐廳,被告表示擔心李參加迎新營會遭「抽水」,又指迎新營聲名狼藉,不是「空穴來風」。他解釋,新聞報導大專生的迎新營越來越意識不良,雖非所有的迎新營都是此情況,但「樹大有枯枝」。

曾到被告家取性愛片段

控方指,兩人之後前往被告居於的屋邨,他返家拿取載有兩人性愛片段的SD卡,再給予李。兩人繼而往李於藍灣半島的住所,並繼續傾談,期間錄下另兩段錄音,以及拍下一片,錄音和拍攝時間都是9月16日凌晨3時許。

錄音透露被告曾用性交片作威脅

在錄音中,被告先要李確認是自願錄音,被告又指已把兩人性交片交予李,強調沒有備份。

控方案情指,被告曾用性交片段威脅李,而李則把被告的要脅說話錄下。在錄音中亦提及,李稱已刪除的相關紀錄,但被告要李向他口親承再確認,和沒有留備份,李稱已刪,但又說:「難保你有一日會再發癲,你都唔肯面對自己嘅問題,以為自己可以控制到。」

兩人均不信任對方

兩人之後互相表示不信任對方,被告認為李可能將該些「威脅說話」作了備份,李則認為被告可能仍有性愛片的備份。被告之後提出多個「假設」,指若日後有該些紀錄流出,就不會是出自李,而是非法途徑取得。李反駁說已沒有備份,怎會有該紀錄流出,但被告仍然提出「假設」,指若日後有該些紀錄出現,是有人入侵李的手機,李便回應:「我點知。」

李之後不勝其煩,謂:「好煩呀」、「救命」。被告強調,其做法是要保障自己,令該些對話日後即使被人取得,亦在法律上不被認可。

李堅持去迎新營 被告稱可陪同

最後一段錄音中,被告不滿李要參加迎新營,又稱以為兩人的關係可修補,李回應覺得被告「好Chur 」,及「抖唔到氣」。李又堅持要參加迎新營,被告則稱可陪她參加。

案件明續,開始傳召證人。

案件編號:HCCC32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