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兩男認毀壞路牌及馬路 認暴動及刑毀罪候判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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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年初二凌晨在旺角的騷亂,再多3名男子事隔3年才被起訴,被控以暴動、縱火及刑事毀壞等罪。案件今(2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一名酒保及一名學生,承認當日曾毀壞路牌及行人路等,分別承認暴動及刑事毀壞罪名,另一名涉縱火的游泳教練則不認罪。法官把認罪兩人的案件押後至11月23日判刑,以便替他們索取背景報告和待有關陳的控罪審結;期間二人需要還押監管。

3被告中兩人認罪

被告譚百熙(21歲,酒保),被控1項暴動罪及1項刑事毀壞罪,指他於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參與暴動,在山東街76號門外連同他人損毀政府的一塊標誌桿,但他只認暴動罪,刑毀罪獲控方同意留在法庭檔案不再起訴。

另一認罪被告王國斌(22歲,學生),被控2項刑事毀壞罪,指他在同日在山東街76號損毀屬於香港政府的行人路和標誌桿。王承認所有控罪;

同案被告陳舜堯(30歲,游泳教練),被控1項縱火罪,指他在同日焚毀中國香港體操總會的一塊橫額,陳否認控罪須受審。

譚曾向警方擲磚

案情指,譚當日身穿黑色衣裝、頭戴橙色鴨舌帽,於案發當日清晨六時許,在旺角豉油街和花園街與其他人聚集,期間他曾在路面上撿起不同物件並再傳予其他人;其後譚走往聚集人群的前方,並向警方防線投擲1塊磚頭,此時他身後有約十人聚集,同時也有三人向前投擲物件。

譚與王等曾合力令路牌連根拔起

其後約七時許,現場片段拍攝到一名不明人士曾搖晃附近一支路牌,王前去與他短暫交談後加入一齊搖晃,又舉起手要求其他人加入。譚此時走近路牌並加入一併搖晃,最終將路牌連根拔起,三人其後將桿放在路上。兩名被告其後又在路旁用磚頭敲擊路面,令行人路損毀。

譚稱掟磚時無心傷人

警方事隔十個月和一年多,分別拘捕王及譚。譚被捕後曾向警員供稱:「阿Sir 果晚我喺旺角,見啲人掟磚我就跟住掟兩下,我無心傷人。」他又稱後因害怕警察追捕而掟磚,但磚頭只落在地上;王則稱自己「一時貪玩」,見到有人掟磚便參與,又指他只是在不知名人士要求下損毀路牌。

案件編號:DCCC 20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