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工酒醉借宿友人家 期間涉嫌強姦友人18歲姨甥女 案件開審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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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廖志健否認強姦18歲女大專生,案件開審。(陳雯慧攝)

39歲在廚房工作男子,出席友人晚飯後,聲稱要返早更,隨友人夫婦返回家中借宿一宵,卻涉對友人的18歲姨甥女起色心,趁友人夫婦酩酊酒醉期間,在同一室內強姦了少女。因少女哭聲太大,嘈醒了友人,友人揭發事件並即報警。男子今否認一項強姦罪名,案件於高等法院開審。

39歲的被告廖志健,否認一項強姦罪名。控罪指他於2015年12月18日強姦女子X。據悉X是一名女大專生。

控方案情指出,受害人X在案發時只有18歲,她不時到她姨姨Y、姨丈Z位於天水圍的家短住數天。X於案發前數天已暫住姨姨的家中,2015年12月17日跟隨姨姨和姨丈外出,與他們的朋友晚膳,當晚被告亦有在現場,眾人在晚膳中有喝啤酒。

事主大哭吵醒親人揭發事件

隨後X、姨姨、姨丈和被告、數名朋友再到附近酒吧繼續喝酒,因被告聲稱要返早更,便跟隨X三人一同返回天水圍住所中,四人睡在客廳中,並安排姨姨和X同睡一床墊上、姨丈睡在梳化、被告睡在另一張三摺床墊上,可是回家後,姨姨和姨丈便倒頭大睡,只剩下被告和X在三摺床墊上繼續喝酒和猜拳。

不久被告伸手摸X胸部一分鐘,X感到震驚,即表示要去廁所,10分鐘後X再出來,準備和姨姨一同睡覺,但遭被告拉回三摺床墊上,強吻她、撫摸她的胸部等,最後強姦了她,期間X有說不好、嘗試推開被告但不成功。因X愈哭愈大聲,兩分鐘後被告與X停止性交,姨姨聽到哭聲起床,看見被告與X同睡一床墊及用毛毯蓋着下身。

被告向警方稱事主同意性交

X即時穿回衣服,衝入廁所不斷哭泣,並透過WhatsApp告知男友她被強姦。而姨丈亦起床,致電任警員的侄仔。被告同日被捕,但他向警方指在X同意下性交。案件明天繼續。

案件編號: HCCC 17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