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游蕙禎及梁頌恆放棄申請暫緩執行令 下周四上訴聆訊

撰文:陳雯慧 黎梓緯 黃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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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頌恆及游蕙禎已就司法覆核案件提出上訴。(李澤彤攝)

青年新政成員游蕙禎及梁頌恆的宣誓風波所涉的司法覆核案,繼法庭於本周二(15日)下達裁決,游及梁二人今早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庭暫緩執行法庭命令,並會提出上訴。上訴庭今午緊急聆訊,先處理暫緩執行令,惟上訴庭法官一開始便稱,已排出快期於下周四進行司法覆核案的上訴聆訊,梁游二人即放棄暫緩令的申請,各方需於下周一提交書面陳詞。

立法會主席一方表示今星期都不會刊憲

代表游蕙禎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明言,今次申請暫緩令的目的是因為事件的後果會引起補選,不過高院署理首席法官楊振權指,補選都是下年的事情,戴啟思補充應會是3、4個月後。

代表梁頌恆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一般慣例政府會於每周五刊憲,但按政策,政府亦可於任何一日都可以刊憲。代表立法會主席的大律師陳浩淇表明對今次申請暫緩令沒有立場,但表明本周五前不會刊憲宣布議席懸空,加上案件已排期下周四上訴,所以至下周四前都不會有任何舉動;最後各方同意不處理暫緩令一事,留待下周四展開上訴聆訊,而立法會主席及政府須於下周二前補充書面陳詞。

另立法會主席一方庭外透露,一般民事案件裁決後有28天上訴期,但會在這一、兩天決定會否提出上訴。

今午的聆訊將會由高院署理首席法官楊振權(左)及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右)審理。(資料圖片)
梁頌恆和游蕙禎繼官司敗訴,上訴仍在高院審理,但現時又要分神處理償還薪津問題。(資料圖片)

梁及游二人在庭外稱滿意法庭安排

梁頌恆指滿意結果,立法會主席代表律師亦承諾,不會在周四前進行刊憲宣布議席懸空,故不需申請暫緩執行令。他又預料案件最終會上訴至終審法院,另外梁促請立法會主席盡快確定立場,「佢有分守護呢個地方」。

梁頌恆補充,原則未有改變,認為立法會事務應由立會解決,人大釋法的條文不適用於本案,亦指暫時未有其他下一步行動。

游蕙禎亦再重申上訴的原則,包括三權分立、司法不應干預立法等,並反問:「係咪以後宣誓都要經政府、法庭審視?」

梁君彥:本周及下周不會刊憲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回應事件時指,尊重上訊庭決定,現時正諮詢法律意見,會視乎是否有足夠理據及勝算機會再決定會否上訴,料一兩日內會完成。梁亦重申本周及下周不會刊憲,至於其他安排會在法庭處理梁游兩人上訴後才決定。被問到今午與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見面,梁指是討論政府與立法會的關係,強調「平常都有見面,分享意見」。

法庭本周二裁定游及梁二人喪失議員資格

梁和游二人在上月12日於立法會的宣誓儀式當中,於誓言中加入了「香港國」等言詞,又出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披肩,被指未乎合《基本法》第104條,須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憲制要求。高院法官區慶祥本周二裁定二人的行為違反有關條文,並引用《宣誓及聲明條例》,裁定二人當日已喪失議員資格及二人的議席懸空,更禁止二人再以議員的身份行事。

案件編號: CACV 224-22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