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天須待法援上訴要求選舉呈請案押後 官准案排期明年五月審

撰文:陳雯慧
出版:更新:
陳浩天表示即使他肯參與補選,相信政府都不准。(江智騫攝)

今屆立法會選舉中首位被剝奪參選資格、原打算出戰新界西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於今年9月在高院提出選舉呈請,是今屆首位被禁選的參選人入稟選舉呈請。但陳浩天申請法援不批,正申請法援上訴要到明年一月才有結果,希望待法援上訴成功之前暫緩呈交文件,至有法援上訴結果為止。最後法官最終決定先定於明年5月9日至11日審訊,有關文件需於開審前六至十周呈交給法庭。據悉陳浩天準備找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打官司。

呈請人陳浩天的大律師Azar Marwah庭上申請暫緩案件指,陳申請法援但不獲批,並申請上訴,要到明年一月才有結果,期間陳曾經努力尋找資金打官司,但亦不成功。大律師指,陳已準備所有證供,但若無專業法律建議,陳不知道那些證供應呈上法庭,而且事件涉及公眾利益,亦沒有逼切性,申請暫緩時間亦不是太長,促請平衡各方的利益、公眾利益等,批准申請。

辯方律師指政治延遲一日都嫌多

不過選舉主任一方的大律師陳樂信指,根據終審法院案例,選舉呈請需儘快進行,在政治延遲一日都嫌多,更何況今次是延遲11周。

法官最後接納呈請一方建議,為儘快開審、配合呈請的法援上訴以及相信若法援不批,呈請人繼續審訊,將審訊日定於明年5月9日開審,審期三日,呈請一方需於開審前10周呈交文件,答辯一方在開審前6周交答辯文件等。

陳浩天稱相信他肯參加補選政府都不會准

陳浩天表示,若法援上訴失敗亦會繼續訴訟,不過相信會有一定難度。另外被問及會否參加九龍西立法會補選,陳回應,相信他肯參加,政府都不准。

入稟狀指今年7月18日,陳浩天到選舉主任辦事處提交表格,報名參選今屆新界西立法會選舉,當時他有簽署擁護《基本法》聲明,但沒有額外簽署「確認書」。同月25日,選舉主任電郵向陳查詢,指看到有關陳的新聞報道及其社交網站言論後,認為陳宣揚港獨,稱已諮詢律政司意見,要求陳就其政治立場表態。陳拒絕,選舉主任於同月30日剝奪其參選資格。

陳浩天認為新界西選舉主任羅應祺違反《選舉條例》,考慮了多個不相關的資料,如陳的社交網站資料等,違法審視其選舉個案,剝奪其參選資格,就算陳已簽署參選表中擁護《基本法》聲明,仍稱其聲明無效,這並非法律賦予選舉主任的權利,造成程序不公。

案件編號:HCAL1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