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府推新規定 下月14日起 僱主代付印傭護照及良民證等費用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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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政府將於明年1月14日起實施新規定,印傭的出國護照、「良民證」及印尼社會保障供款費用皆由僱主負擔,涉約500至800港元。至於出國工作前的「培訓費」則由印尼地方政府承擔。
坊間傳聞印尼中介或會將「培訓費」轉嫁僱主,令聘請費隨時倍升至數萬港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9日)表示,據當局了解,僱主毋須承擔「培訓費」:「印尼政府及駐港總領事都明白,若將有關費用轉嫁僱主,僱主不會請人用。」

截至今年10月底,香港約有37萬名外傭。(資料圖片)

羅致光:印傭僱主料毋須承擔「培訓費」

印尼當局將在2021年1月14日起,免除輸出傭工就業服務費,費用將由僱主及地方政府分擔,引起不少香港的外傭僱主關注新規定下的收費。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今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已向印尼駐港總領事館反映本港僱主意見,包括在10月致函反映不應令香港僱主聘請費用大幅增加,影響外傭就業。

而據勞工處今年9月與印尼駐港總領事館溝通所知,暫時香港僱主只需承擔印傭的出國護照、良民證,以及印尼社會保障保險供款費用,總額約為500至800港元,而來港前接受培訓及技能證明書費用則會由印尼地方政府承擔,意味僱主毋須承擔「培訓費」。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表示,理解外傭僱主關注新規定或帶來額外費用的問題,已向印尼駐港總領事館反映本港僱主意見。(李澤彤攝)
印尼政府及駐港總領事都明白,若將有關費用轉嫁僱主,僱主不會請人用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

他稱,印尼當局正制定新收費及安排細節等,勞工處會繼續就細節與總領事館溝通。

羅致光說,入境處已加強審查經常轉換僱主的外傭工作簽證申請,如調查發現有人濫用便利措施「跳工」,當局可禁止其申請及要求該外傭離港。(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入境處將加強審查外傭工作簽證紀錄 若濫用可勒令離港

另外,為打擊外傭濫用提早完約換僱主,羅致光說,入境處特別職務隊已加強審查經常轉換僱主的外傭工作簽證申請,包括詳細審核申請人情況,統計其12個月內提前完約的次數及原因,調查有否濫用便利措施「跳工」,如有將禁止其申請及要求該外傭離港。

他又說,近日有中介公司向外傭提供現金獎賞等誘因,吸引外傭透過公司續約或轉工,勞工處巡查後已下令停止有關營商手法。有議員要求港府設立聘請外傭免稅額,羅稱會將意見轉達財政司。至於會否引入內地人作傭工?羅重申,港府無計劃把內地人納入輸入外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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