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管會決定向梁頌恆游蕙禎追討全數薪津 每人須「回水」93萬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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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今午召開特別會議,因應原訟庭裁定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喪失議員資格,商討如何向二人追討薪津。會議閉門進行兩小時,行管會主席梁君彥會後宣布,決定全數追回二人酬金及津貼,由10月1日,即由新一屆立法會任期起計算,每人須償還約93萬元。雖然部分開支用於裝修或購置傢私,但行管會決定不收回已購買的實物。

梁君彥指將會全數收回梁、游二人的薪津。(黃永俊攝)

梁君彥指,今次是根據人大釋法及參考法庭案例後作出決定。他指青年新政二人是拒絕宣誓,故不能行使相關職務和享受任何議員福利。梁稱,會上有委員對應該由哪天起計算薪金有不同意見,但最後仍決定全數追回薪津。秘書處將會去信梁游二人,兩人可就收回薪津的安排提出抗辯理由,秘書處會作相應考慮。

委員:難以收回實物 追數日期有爭拗

有建制派委員表示,只追現金不收回實物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立法會不能向商鋪退回有關物品,例如退回傢私、電腦設備一定會「貶值」,最終損失的是立法會和公帑,立法會亦要向審計署解釋,故只追現金更加實際。另有委員稱,梁游兩人預支有關營運開支時,並沒有實報實銷地提供任何單據,「大家真係唔知筆錢使去邊」,因此多數人同意追討「金錢」而非「實物」。

據了解,會上討論追討薪津的「劃線」日期時,有強硬建制派認為,根據人大釋法條文,應該有10月1日開始計算,亦有意見認為,法庭判決兩人由10月12日起喪失議員資格,故應該由該日起計算,另外亦有委員提出「人情考慮」,指應由法院11月15日判決起計算;不過,由於建制與非建制的委員比例為9:4,故最終「大比數」決定由10月1日起計算。

未定追數限期 二人可上訴

行管會沒有訂下要求二人「回水」的期限,因為仍要等待二人就裁決上訴。有委員相信實際的追討數額,仍要視乎梁游提出抗辯理由後,再召開會議決定,「好似追數咁,我追你咁多錢,你係咪真係會畀足先?係人都知唔會啦!」換言之,立法會最終究竟會追討全額現金,還是部份金額加實物,仍要視乎行管會委員當中,有多少強硬派的建制委員,「睇吓到時有無人情位。」

青政梁頌恆表示,司法覆核案仍在上訴階段,但行管會根據人大釋法內容決定追討他們的薪津,而非依常理按比例計算,打壓之意顯而易見。他批評,當局的決定不顧常理,是制度暴力,會把制度進一步打碎。

公民黨晚上發聲明形容行管會的決定「無理荒謬」,立法會應由10月12日,即法庭裁定梁、游二人喪年議員資格之日,停止向二人發放議員薪金及津貼,而非追溯至10月1日。該黨指,議員在當選後的工作是由民意授權,行管會這決定對當事人及其選民極不公平。

梁頌恆和游蕙禎繼官司敗訴,上訴仍在高院審理,但現時又要分神處理償還薪津問題。(資料圖片)

《香港01》早前翻查議員開支申報紀錄,發現二人獲確認當選資格後,已分別向立法會秘書處申請用作辦事處營運、助理薪酬、酬酢及交通開支等的營運資金,兩人已一筆過預支該津貼的最高金額,即逾83.4萬元,即梁游合共預支逾166萬元津貼。另外兩人每月支薪95,180元,即兩人合共19萬元。

另外,行管會又決定議員助理於立法會財委會和內委會開會時,不可進入會議室。至於容許每位議員有多少助理在會議樓層,秘書處將會再去信諮詢議員。立法會議員助理關注組認為行管會的做法缺乏充份理據支持,亦無視議員助理工作上的實際需要,促當局落實新決定時,向議員職員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