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法報告出爐 律政司本年度引入 所有民事程序均適用

撰文:黎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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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將預備在本立法年度內引進道歉法。(資料圖片)

今日調解督導委員會發表道歉法的最終報告,建議法例適用於所有民事法律程序,及保護道歉中傳達的事實資料。律政司同意建議,並指會在2016至17立法年度引入道歉法。

道歉法在今年二月至四月進行第二輪公眾諮詢,督導委員會共收到60份書面回應,包括政府部門、政黨、學者以及民間組織等。委員會最終建議,道歉法應適用於所有民事法律程序,包括紀律處分程序和規管法律程序,但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死因裁判官條例》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進行的程序則屬例外。

另外,委員會亦建議,道歉法例應保護道歉中傳達的事實資料,法院或審裁處在適用程序中應具有酌情權,在顧及所有相關情況後如認為屬公正和公平,便可接納這類事實陳述作為不利於道歉者的證據。

律政司同意督導委員會的建議,將會在2016至17的立法年度引入道歉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