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美國隊長2.0高院申保被拒 官:其言論一次比一次激進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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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外號「美國隊長2.0」的無業男子馬俊文,涉嫌多次在公眾場合叫港獨口號,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罪名,他早前亦有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卻未有成功,負責處理其申請的法官李運騰在判辭指,馬曾多次以類似罪行被捕,包括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但他的言論仍一次比一次激進,認為馬有機會被判監,且刑罰或不會少於3個月,故拒絕其申請。

被告馬俊文,被控於本年8月至11月間多番叫口號,包括「香港獨立」等,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案件在裁判法院提堂時不獲保釋。

法官李運騰在判辭指,證據顯示馬在不同媒體及訪問中,多次重複涉案字句,若馬的意思如他所述,「全民勇武」、「武裝起義」明顯不會是和平地行使表達的權利及自由。

另外,馬已曾就多次類似罪行被捕,包括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但他的言論一次比一次激進。李官亦認為,他或會被判監禁,雖然似乎其案不是控罪中最嚴重情況,但並不認為會如辯方所指低於3個月。

案件編號:HCCP7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