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煽惑案未交齊旅行證件 控方要求撤胡志偉保釋 還押至明日再訊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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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昨日涉違國安法被捕,但被發現他在涉煽惑他人參與七一遊行案中,未按法庭要求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涉違保釋條件。據悉,警方發現胡仍保留了一本BNO。控方今(7日)申請撤銷其保釋,惟辯方要求先查看相關資料,案件明日會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作處理,胡志偉暫時要繼續還押。

胡志偉去年12月被捕,並連同其他泛民人士遭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他在該案獲准以1000元保釋,但不得離港,並要交出旅遊證件,該案於本年2月8日再訊。

胡志偉在該案中一共被控3罪: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舉行或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指,他在去年6月30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他亦被控於去年7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和杜老誌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舉行或組織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

案件編號:WKCC438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