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超支 政府擬向立法會申撥15億埋單

撰文:楊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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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啟用兩年使用量長期落後預期,工程超支費用繼續要「埋單」。港府最新提交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文件指出,因港方需要承擔大橋主體工程的超支差額,港府需要向立法會申請將「港珠澳大橋- 主橋撥款資助」項目的港方核准工程預算再加碼,由原來約90.5億元提高約15億元,總額增至105.6億元。港府將於本立法年度,申請15.1億元撥款。

特首林鄭月娥日前接受傳媒專訪時,提到希望爭取中央落實「港車北上」,讓香港的私家車在不需申請兩地牌的前提之下經港珠澳大橋進入珠海。

總超支近百億人民幣 三地政府分擔

港府提交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的文件稱,港府擬在本立法年度,尋求工務小組支持,並向財委會申請撥款,以提高港珠澳大橋主體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用,應付「超支」費用,工程預算將增加約15億元,即由原來的港幣90.465億元,增至105.612億元。政府文件指出,由於主橋工程龐大而複雜,技術難度比預期大,部分設計及施工方案需調整,建造時間亦較預期長,加上人工和材料價格上漲等因素,使建設成本增加。

2017 年經國務院批准,國家交通運輸部批覆,把主橋工程費用提高約人民幣99.5億元。三地政府新增總出資額人民幣46.88億元,港方需承擔的金額為42.91%、即20.12億元人民幣。

內地政府及澳門政府已經完成為主橋項目的注資。至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需分擔的部分(包括額外開支),希望在今個立法年度解決。

三地政府於2008年同意共同承擔建造位於内地水域主橋責任。內地政府分擔人民幣70億元, 香港政府分擔人民幣67.5億元, 澳門政府分擔人民幣19.8億元,三地總出資額為157.3億元。餘下的數額約人民幣220億元,透過銀行組成的銀團貸款融資,而大橋的營運收入會用作還款之用。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2009年5月批准撥款90.465億元, 以支付港方就大橋主橋的詳細設計和建造工程所需分擔的費用。

大橋主橋工程於2009年12月正式動工,經歷9年建設, 在2018年10月24日正式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