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護案】七刀插已婚男判囚3年8個月 官:愛情盲目但不容武力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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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女學護七刀插已婚情郎一案,區域法院今作出判刑。

(資料圖片)

女學護與已婚男子發展婚外情,女方涉嫌待男方到她家造訪時,突然用刀插向男方腰及胸口,女被告簡媛茌(29歲)就四項意圖傷人罪名和一項刑事恐嚇罪名,被判3年8個月監禁。區院暫委法官高偉雄表明,無意評論兩人感情的是非曲正、或作出道德倫理審判,亦知道愛情是盲目,但絕不容許以武力解決感情問題。

【女學護案】她29歲經歷比人多:婚姻失敗、墮胎、七刀插情夫判囚

求情:遭前夫出賣 身世坎坷

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時引述被告的感化、心理和精神報告指被告無精神病和持續暴力傾向,她護士學校主管除了指被告有良好品格、為上進學生,更有捐血給病人的習慣,另一方面她身世堪坷,曾遭前夫出賣,借去她父母得多金錢,又為了男事主鄭柏堯墮胎,但對方卻對她不住。

辯方重申,本案非黑社會仇殺案,這類案一般被判囚6至7年,反之本案只是一男一女因感情糾紛而起,並相信被告有家人和朋友的支持,重犯機會低,懇求將所有五項控罪同期執行。

法官:婚外情令被告承受壓力

法官在判刑透露被告的精神報告指,被告過去雖有一些自殘行為,因感情缺失而有人格障礙,但只須接受精神科門診,毋須入院。雖然辯方求情時指,今次只是單一事件,事後更主動駕車送事主回家,亦未對事主造成永久的傷害,而父母指她孝順,同學評價她為人上進、有愛心,要求五罪同期執行。

法官強調無意評論兩人的感情是非曲正,亦明白被告在這段婚外情的關係中承受得大的壓力,不敢向家人和朋友披露這段感情,甚至要終止懷孕、更影響護士學校學業,可能因被告過去感情缺失,認為事主可彌補缺失。但最後事與原違,法庭絕不容許用武力解決感情問題,更令朋友、同學和家人憂心,最後負上前途。

不接納自衛傷人

法官不接納辯方指被告因見到事主手機訊息,出於自衛傷人的辯解。雖然至今仍不知犯案真正原因,但相信被告非一時衝動下犯案,更在事主不為意下向他淋液體,用生果刀刺向他背部,當他撥開刀子,被告再取出另一把刀子刺向他胸部三下。另在駕車途中又再刺向他胸部三下,法官表示涉案刀鋒銳利,事主未造成永久傷害已是非常幸運。

另外法官續說,案發當日被告明知事主家人多次來電,必定擔心他的安危,但被告致電事主的母親時不只沒有透露事主的情況,還說:「我唔擔保佢齊全返嚟」,令事主母親相信她有能力傷害事主,更為憂心,所以該項刑事恐嚇罪名判處入獄2個月,另連同其餘四項意圖傷人罪名,總刑期為入獄3年8個月。

控方案情指已婚事主與被告於去年1月透過微信認識並發展成情侶,其後遭妻子發現分手。今年1月12日,事主駕車到被告位於上水寓所相聚,臨走時遭對方用餐刀刺傷胸背,及後被告駕車送事主回家,途中再刺事主胸口,又致電恐嚇其母「我唔擔保佢齊全返嚟」。事主被刺7刀,負傷11小時後,被告於翌日凌晨才告知其母兩人位置,警方到場將被告拘捕。

案件編號:DCCC387/2016

女學護案,警方觀塘重案組第一隊女督察許頌娸(左二),指事件源於感情糾紛和婚外情,呼籲有問題情侶尋求社工輔導。(陳雯慧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