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涉強姦女兒的智障友 並與事主及妻女飲茶 被捕後稱好奇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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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退休漢涉於3年前,趁女兒的一名智障友人到其住所作客時,強姦對方。智障女事主被侵犯時曾問:「幾時食野?」六旬漢回應「做完愛先食」。他侵犯女事主後,更帶同對方,和自己妻女一同飲茶。女事主事後向母親透露遭侵犯,事後報警。而六旬漢被捕後承認因好奇和女事主性交,更反指是對方主動要求。他否認1項強姦罪,以及1項屬交替控罪的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非法性交罪,案件今(1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楊來,67歲,被控於2018年1月15日,在華富華貴邨某單位強姦X。交替控罪指,被告於同日同地,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事主X性交。X為弱智人士,案發時30歲。

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X和被告女兒在特殊學校認識,亦因此認識被告,X曾多番到被告的華貴邨住所。

被告楊來(右)否認強姦女兒的智障朋友。(朱棨新攝)

先請事主飲汽水再叫她上床

X於案發日再應被告的邀請到其住所,惟該次她不知道被告不在單位內。被告在單位先替X開著電視,又請她飲汽水。他繼而著X上床,脫掉對方褲子,未有使用安全套下強姦對方。X曾推開被告,亦叫「唔好」,但被告未有理會。

事後與事主妻女一同飲茶

此外,X被侵犯時,亦曾問:「幾時食嘢?」被告回應:「做完愛先食」,又謂:「得閒兩個人,放心啦。」至被告的女兒來電相約飲茶,被告才沒有繼續。而被告和X乘搭小巴,與被告的妻子和女兒一同飲茶。由於X當時剛獲發工資,因此支付了100元。

X事後向母親透露遭侵犯,事後報警。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曾和X性交,但對方同意。他更指,是X主動要求性交。

被告稱因好奇與事主性交

被告又指,並不知道什麼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但指多年前透過女兒認識X,第一眼看到X已知道對方是弱智人士,因對方的說話和行為「九唔搭八」,被告亦形容X「痴線」。被告亦指,因好奇而和X性交。

案件編號:HCCC1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