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門」覆核 空總盼法院半年內批許可

撰文:甄挺良 蔡翠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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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梁振英女兒梁頌昕今年3月,由航空公司職員代她經安檢送行李入禁區,引起爭議。機場管理局事後解釋做法並無違規,但被3名空中服務員入稟挑戰。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空總)主席吳敏兒表示,相關人士11月已獲批法援,期望4至6個月內可拿到法院覆核許可。

空總主席吳敏兒(中)表示,期望4至6個月內可拿到法院覆核許可。(蔡翠嫻攝)

空總今(7日)召開記者會交代司法覆核進度,主席吳敏兒指目前已經獲批法援,有信心可在4至6個月內拿到法庭覆核許可,未來會「見步行步」。但她未有披露到底共有多少名申請人獲批法援,僅稱「不希望給她們太大壓力」。她又謂,申請覆核並非針對「特權」,而是希望法庭能釐清「同行同檢」條例細節。

吳續稱,空總早前希望於本月19日約見民航處代表討論事件,但處方不同意將安檢問題列入議程中,只會集中討論霧霾等事項。她承認,空總對此感到不高興,空總未來會繼續「以各種途徑跟進事件」。

空總理事施安娜強調,今次申請司法覆核並非針對梁振英,而是希望法院釐清同行同檢原則。她又希望,大眾不要過份聚焦申請法援的三位空姐。

根據機管局早前就「行李門」事件報告,所有乘客在進行隨身行李檢查時,乘客必須在場,但於「行李門」事件中,該名旅客行李並非進行「覆檢」,故不受「同行同檢」限制。申請覆核人士認為,機管局決定並未符合有關法例,因此並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