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製幼園防貪指南 500元以下禮物都禁收 家長送糕點要咁處理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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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接獲涉及幼稚園的貪污投訴逐年遞減,去年收到4宗相關投訴,主要牽涉收生程序。廉署防貪處早前編製了《幼稚園運作防貪指南》,向幼稚園提供簡便防貪指引,輔以處境研究,收生評核及招標等範本,避免校方誤墮貪污陷阱。
《指南》提供錄取學生評核範本供校方參考,同時指明在取錄學生程序上需要完善的申報機制,一旦有教師與家長互相認識,便可作出適當處理避嫌。有前幼稚園校長表示,新手家長或因缺乏經驗,會向教師送禮表達敬意,提醒此舉可能已捲入貪污陷阱。

民生書院前校長、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委員陳嫣虹(左)及廉署防貪處首席防貪主任陳秀琼介紹《幼稚園運作防貪指南》。(孔繁栩攝)

廉署防貪處首席防貪主任陳秀琼表示,政府在2017/18學年起,向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提供恆常資助,每年開支近70億元,由於涉及龐大公帑,幼稚園須具備更完善的防貪機制和誠信管理。

「申報咗唔等如處理咗」

陳秀琼指出,每逄收生季節,都會傳聞有家長獲得入學面試內部資料,又或聲稱與評核老師相熟,甚致捐贈送禮令子女入學,但教師一般都以為申報利益就可避嫌,「申報咗唔等如處理咗,如果無跟進行動,日後有指控就難以釋嫌。」

教師收糕點 宜即場與家長同事分享

陳秀琼續指,負責取錄工作的教師一旦與面試家長認識,可根據《指南》內「三步曲」處理利益衝突,即避免、申報及管理,「教師盡量避免參與相關工作,並向校長申報,再出作風險管理,如果真係避免唔到,校長要望多眼。」

民生書院前校長、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委員陳嫣虹表示,不少新手家長缺乏經驗容易墮入法網,「家長唔係專登行賄,只係出於對老師尊重,去完旅行就送禮,其實係陷阱。」她提醒教師切勿輕易接受禮物,舉例如家長送上糕點無法婉拒,可考慮即場與家長、同事在校內分享,並上報校董會,以保障雙方,否則傳出貪污醜聞,將會影響校譽。

就學校維修改善工程,陳秀琼指不少教師對此「投晒降」,有教師曾找裝修公司實地視察並提出建議,然後將建議內容複製成招標規格,陳認為做法並不理想,因為裝修公司列出的規格,有可能只有該公司才能處理,例如要特別選用某種物料,而只有該公司獨家代理,若校方管理不善,更會予人私相授受感覺。

500元以下利益可收取屬謬誤

廉署防貪處至今已向逾3,000名幼稚園校長及老師提供防貪培訓;並與約50間幼稚園的校長和老師了解其日常運作後,編製了《幼稚園運作防貪指南》,《指南》同時澄清坊間誤解,以為《防止賄賂條例》容許代理人接受價值少於500元的利益,事實上,貪污罪行並沒有就可接受的利益價值設定任何門檻或上限;至於提供食物,並不一定符合「款待」的定義,若該食物並非供當場享用,有可能屬於《防止賄賂條例》中所界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