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衝突便衣警被擲汽油彈案 中槍少年事發時在場 認暴動罪候判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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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前年10月4日宣布緊急施行《禁蒙面法》後,有人在元朗集結並演變成警民衝突,一名便衣警駕車路過時遭人包圍襲擊,並曾開槍,一名在現場的未成年少年腿部中槍,並被控以暴動罪。少年今(19日)在粉嶺法院少年法庭認罪,案件押後至4月7日判刑,以索閱被告的教導所報告,被告需還柙。

現已15歲的被告,承認在2019年10月4日,在元朗大棠路近青山公路元朗段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他原亦被控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傷罪,獲控方同意存在法庭檔案不予起訴。

便衣警駕車路過遭包圍

案情指,當晚9時許,大批示威者因反對政府實施《禁蒙面法》,在案發一帶堵路,便衣警員駕車返元朗警署途經該處時,遭逾30名示威者包圍,並要該便衣警出示委任證,亦有人拍打車窗,甚至打開車門搶走其警棍。

便衣警遇襲至開槍事件發生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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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衣警遭汽油彈燒傷腳

便衣警離開車廂後,有人從後扯頸,他並覺得有人欲搶他的警槍,該便衣警在覺得生命被受威脅下開了一槍。在場人士繼續襲擊,並有人2度擲出汽油彈,並有落在便衣警的腳邊令其燒傷,警槍亦跌到地上。及後其他警員趕至,並把便衣警送院治理。

救護員在不遠處發現受傷的被告

便衣警被送院的同時,有救護員發現被告受傷坐在不遠處地方,經檢驗後發現被告左大腿有槍傷,即送被告到醫院治理。被告經診治後發現其肌肉層有3塊子彈碎。事後警方翻看片段,發現被告在便衣警受襲時站在附近,並把被告拘捕。

便衣警全身2%皮膚燒傷

案中受傷的便衣警,因受襲致後額有裂傷,另手臂等多處瘀傷,全身2%皮膚燒傷。其車輛的泵把甩掉,車窗及車門被破爛,維修費用超過14萬元。

案件編號:FLCC70004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