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被控非禮女子和警署內施襲 辯方透露被告不認罪 准保釋候訊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警司陳建愉涉去年在酒吧內非禮一名女子,並三度在青衣警署襲擊該女子。他被控1項非禮和3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1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庭上透露被告將否認控罪。由於審訊將以視像系統進行,需在有相關設備的法院審理。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本週四(2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屆時將進行答辯。被告准以5000元繼續保釋,期間不可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陳建愉,42歲,被控1項非禮和3項普通襲擊罪。資料顯示,被告於去年中擢升為警司。

非禮罪指,被告於2024年5月14日至15日之間,在旺角太平道3號1樓La La Bar非禮女子X。至於3項普通襲擊罪,則指被告於2024年8月某日在青衣警署4樓、同年8月至9月某日在青衣警署15樓,以及同年11月7日,在青衣警署2樓廁所外,襲擊X。

被告陳建愉。(朱棨新攝)

辯方表示被告將否認控罪

控方庭上表示,準備好聽取被告答辯,辯方透露被告將否認控罪。由於案件需轉介至粉嶺裁判法院處理,裁判官遂決定不聽取被告答辯,並應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本週四,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屆時將進行答辯。被告准以5000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和接觸控方證人。

此外,控方申請匿名令,禁止發布或報道任何可披露X身份的資料,獲裁判官批准。

案件編號:STCC61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