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萬份強制驗窗通知未執行 最長11.6年 6成墮窗樓宇非強驗之列
撰文: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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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失修問題存在已久,屋宇署2012年起實施強制驗窗計劃,審計署今日(30日)公布《審計報告》計劃有可改善之處。截至去年底,有逾2.6萬份強制驗窗的法定通知未獲遵從,其中約1.1萬份,逾期3年至11.6年。
2017年至2024年間,屋宇署錄得445宗樓宇墮窗事故,逾六成個案樓宇事發時,沒被樓宇揀選機制揀選及發出強制驗窗法定通知。
截至2024年底,有26,647份強制驗窗的法定通知未獲遵從,樓宇公用部分窗戶的未獲遵從比率為27%,遠高於個別單位窗戶的4%;有11,410份由限期起計逾3年至11.6年都仍未獲遵辦,佔總未遵辦數近半成。
7年445墮窗致1死7傷 5個案事發時須驗窗 去年底仍未遵從
審計報告亦列出,2017年至2024年期間,屋宇署錄得445宗樓宇墮窗事故,共導致1死7傷。有295宗個案事發時,屋宇署的揀選機制沒揀選該樓宇以發出強制驗窗法定通知;有131宗個案在事發前已被送達驗強制窗法定通知,惟有25宗個案在事發時仍未獲遵辦。截至去年年底,25個案中仍有5份未獲遵從。
審計署建議,屋宇署應密切監察驗窗計劃法定通知的遵從情況,就未獲遵從的個案,特別是曾發生墮窗事故的個案,採取適當跟進行動。另外,屋宇署需改善樓宇揀選機制,例如就樓宇墮窗事故的統計數字分析,以樓宇揀選機制揀選需驗窗樓宇的準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