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鳳儀父涉助改保單和圖取結餘 被控處理潛逃者資金罪 還押候訊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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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流亡的美國非政府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被指在海外遊說制裁中國和香港,涉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而被通緝。郭的六旬父親則涉在本年初,協助郭更改保險單內容及企圖提取保單結餘,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處理潛逃者的資金」,為首宗以此控罪檢控的案件。該案今(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披露保單文件,以釐清被告所處理的資產屬於何人,再決定答辯方向及會否申請保釋。總裁判官蘇惠德指示控方提供文件,並把案件押後至6月13日再訊,期間讓警方調查被告的電子裝置。蘇官另暫定於5月8日,處理被告的保釋申請。據悉,保單涉及11萬元資產。

被告郭賢生(68歲,報稱商人),被《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指他於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2月27日,在香港,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名為郭鳳儀的有關潛逃者的,或由郭鳳儀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即一份壽險及綜合人身意外保險單,而保險單可用以取得存於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資金。根據條例,該罪一經定罪,最高可監禁7年。

郭鳳儀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警方通緝。(資料圖片)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警方調查被告的電子裝置。辯方表示,本案關鍵在於涉案資產是屬於被告抑或其女兒,故希望控方提供涉案保單條款文件,讓辯方考慮答辯方向及保釋申請。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押後,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WKCC 188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