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如何「申訴」公署?條例不適用於「己」 改其決定或須司法路
「查到你係有道理,專員一定會幫你!」20多年前申訴專員公署廣告有這句口號,今次公署網頁刪調查報告、《公開資料守則》欄目消失,社會不解,有立法會議員更稱任何理由也說不過去。然而,若市民欲就申訴專員公署措施及政策作申訴,是否可找公署「幫你」?
申訴專員公署是根據香港法例第397章《申訴專員條例》成立,是獨立法定機構,專責監察香港的公共行政,包括調查有關行政失當申訴。不過,《條例》下適用機構,不包括申訴專員公署本身。
立法會議員張欣宇指,立法會申訴部(申訴制度)接受並處理個別人士或團體對政府措施或政策的不滿,或許是一個可行「申訴」申訴專員公署途徑,但公署是獨立法定機構,其政策或非屬政府政策,加上申訴部鮮有處理「申訴」申訴專員公署個案,未能肯定可處理「申訴」申訴專員公署個案,暫時而言,循司法途徑爭取改變公署決定或是其一辦法。
只更新網上資訊至近三年度 公署:方便公眾找到最新和最相關報告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為確保網站內容準確,方便公眾找到最新和最相關的報告,以及更有效益管理網頁資訊,公署已更新網上資訊至最近三個年度,曾發布的資料會長期保存,並沒有刪除。署方指,市民如欲索取公署網站以外的資料,可向公署提出書面索取資料要求,公署會按《申訴專員條例》適當地處理。
調查部門涉違《公開資料守則》申訴 網頁《公開資料守則》欄卻消失
今次公署網頁刪調查報告、《公開資料守則》欄目消失,惹來社會質疑,而申訴專員公署是自1989年成立的獨立法定機構,其三大主要職能包括:
1.調查由申訴人士提出,有關《條例》附表1第1部所列的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涉嫌行政失當的申訴
2.調查關於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包括《條例》附表1第2部所列的機構)涉嫌違反《公開資料守則》的申訴
3.就懷疑涉及行政失當並關乎行政體制上的流弊或重大公眾利益的事情展開主動調查行動
適用機構逾80個 包特首辦總務室、立法會秘書處 不包公署
根據《申訴專員條例》,《條例》下適用的機構超過80個,當中包括行政長官辦公室總務室、立法會秘書處等,亦包括醫療輔助隊、平等機會委員會及市區重建局等法定機構,但不包括申訴專員公署本身。
張欣宇稱立法會申訴部或是可行「申訴」申訴專員公署途徑
張欣宇指,立法會申訴部(申訴制度)接受並處理個別人士或團體對政府措施或政策的不滿,或許是一個可行「申訴」申訴專員公署途徑,但公署是獨立法定機構,其政策或非屬政府政策,加上申訴部鮮有處理「申訴」申訴專員公署個案,未能肯定可處理「申訴」申訴專員公署個案,暫時而言,循司法途徑爭取改變公署決定或是其一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