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頭族注意!澳門立法會正審議修例 禁過馬路看手機 違者罰$300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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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手機及互聯網普及,都市人過馬路低頭滑手機或造成不少交通安全問題。澳門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日(6日)繼續審議修改道路交通法案,當中包括增加條文,明確禁止行人過馬路時操作或觀看手提電話,違者罰款300元。

澳門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日(6日)繼續審議修改道路交通法案,當中包括增加條文,明確禁止行人過馬路時操作或觀看手提電話,違者罰款300元。(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智能手機及互聯網普及,都市人過馬路低頭滑手機或造成不少交通安全問題。(Getty Images/視覺中國)

澳門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李靜儀今日會議後稱,現行法律有規定行人過馬路時需注意來車距離及車速,並在安全情況下盡快過馬路,而今次修改法案則增加條文,明確禁止行人過馬路時操作或觀看手提電話,違者罰款300元。

刪除單車駕駛者需佩戴頭盔建議

今日會議,亦討論明確輪椅只供行動不便人士使用,不得搭載他人。李靜儀稱,修改道路交通法案最初文本建議單車駕駛者需佩戴頭盔,但經聽取意見後,政府決定刪除有關條文,而電單車駕駛者則需佩戴符合標準的頭盔。

智能手機及互聯網普及,都市人過馬路低頭滑手機或造成不少交通安全問題。

翻查資料,內地廈門市人大常委會2023年通過《廈門經濟特區斑馬線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同年8月1日起,行人在過馬路時應當在斑馬線內盡快通過,不得坐臥、停留、嬉鬧、瀏覽電子設備或者從事其他影響交通安全的活動。違反相關規定,妨礙車輛合法通行者,將處以警告或人民幣50元罰款。

菲律賓碧瑤市早在2019年通過一項法案《防止行人分心條例》,將對過馬路仍在使用手機的行人開罰,初犯會先被口頭警告,最嚴重會被罰2500比索(約350港元)及30日社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