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借錢|低收入無抵押貸款額擬收緊 團體倡禁「走數」外傭再來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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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外傭申請貸款後最終「走數」導致僱主被追債公司滋擾,政府正就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展開公眾諮詢,針對低收入者過度借貸建議為月入1萬元以下借款人的「無抵押個人貸款」設限額,同時提出貸款還款期不可長於僱傭合約所剩期限。

國際家政服務業持續發展聯會會長林夏瑤今日(24日)在港台節目指相關建議力度仍未夠,即使還款期不可長於剩餘合約,但不排除有外傭一來港便借錢,之後就離開,因此應限制有關外傭往後再來港工作。

不少外傭申請貸款後最終「走數」導致僱主被追債公司滋擾,政府正就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展開公眾諮詢。(資料圖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建議加強處理低收入者過度借貸問題,針對月入1萬元或以下借款人的「無抵押個人貸款」設上限。首個方案為按借款人每月收入作基準,月入5000元或以下的累計貸款額上限為1個月收入;月入5000元以上至1萬元的上限為兩個月收入。

第二個方案是在「還款佔入息比率」設上限,月入5000元或以下借款人的還款額,不可超過月入35%;月入5000元以上至1萬元者不能超過月入40%。

針對有僱主因外傭借貸受到滋擾,當局建議加強保障貸款諮詢人,包括須確認諮詢人並非在不知情下成為諮詢人,或禁止就「無抵押個人貸款」要求借款人提供諮詢人。

國際家政服務業持續發展聯會會長林夏瑤(左)6月24日表示,應限制欠債外傭往後再來港工作。(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促封鎖非法借貸平台

林夏瑤今日指,當局建議只關注持牌借貸公司,但網上非法借款平台猖獗,建議可參考新加坡做法,將非法借款平台封鎖或將有關Apps下架。

她又指,雖然當局建議放債人在批出無抵押個人貸款時,還款期不可長於該借款人僱傭合約期所剩下的期限,但外傭有機會在合約期最後一個月借貸,仍有「走數」風險,因此建議完約前6個月應不可借貸。

她又指出限制有「走數」紀錄外傭往後來港工作,指入境處應該要留一個紀錄,限制他們下次來港工作簽證的審批:「有一些外傭蓄意借錢走,縱使她還有11個月的合約,或者我們最近看到來到不足一個月便借錢,之後就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