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獎|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兩計劃明起合併 日均補助額縮水至$330

撰文: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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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宣布,由明日(28日)起推出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的新安排,將其中兩項計劃「受傷補助」和「臨時生活補助」合併為「體恤補助」,意味申請人由原本可申請兩項補貼、每日最多可獲發約918元補助,跌至合併後僅可申請一項補貼,每日獲發330元;補助日數由180日亦大幅縮減至60日。

社署發言人表示,政府無意改變計劃的政策原意,今日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推出的新安排旨在完善計劃,讓計劃以可持續的模式為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及時而適度的援助,協助他們克服短期的經濟困難,並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防止濫用及詐騙的行為。

勞工及福利局提出,將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其中兩項補助合併,補助金額將大減九成。(資料圖片/曹德熙攝)

2023/24年度三成人同時獲批兩項補貼 每日可獲發最多918元

現時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下,「受傷補助」向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經濟援助,援助金額視乎病假日數而定,最高可申領180天的援助,平均每日援助金額約388元;「臨時生活補助」則為因交通意外喪失工作能力的謀生者而設,最高可申領180天,每日援助金額約530元。

現時若申請人同時獲發兩項補助,最高平均每日共可獲發最多約918元。根據社署統計資料,在2023/24年度,計劃下獲批「受傷補助」的個案約有9,090宗,其中約三成同時獲批「臨時生活補助」。

勞工及福利局提出,將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其中兩項補助合併,補助金頧將大減九成。(資料圖片/曹德熙攝)

合併後每日可獲發330元 60天病假為限

社會福利署宣布,由明日(28日)起將「受傷補助」和「臨時生活補助」合併為「體恤補助」,在審慎理財的原則下,「體恤補助」的金額將參考計劃下徵收款項及政府撥款的收入計算,即合資格申請人每日可獲發330元,最多60天病假為限。

社會福利署表示,除須符合其他相關申請資格外,「體恤補助」的申請人須獲註冊醫生證明其傷勢須留院治療不少於7天,或獲發不少於7天的病假證明。申請人在兩年內只可申領「體恤補助」一次。社署會按既定機制每年調整相關援助金額。

「體恤補助 」的申請條件會保持與現行「受傷補助」一致,即毋須考慮受害人在交通意外發生時有否從事有薪工作。

勞工及福利局提出,將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其中兩項補助合併,補助金頧將大減九成。(資料圖片/陳永武攝)

社署:無意改變計劃政策原意

社署發言人表示,政府無意改變計劃的政策原意,今日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推出的新安排旨在完善計劃,讓計劃以可持續的模式為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及時而適度的援助,協助他們克服短期的經濟困難,並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防止濫用及詐騙的行為。對於有經濟困難或其他福利需要的人士,社署會提供適切協助,包括轉介他們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或其他援助。

新安排適用於涉及明日凌晨零時或之後發生的交通意外的申請個案。計劃下其他三個補助項目,即「殮葬補助」、「死亡補助」及「傷殘補助」的安排,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