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恩圍校委會】李國章:覺得馮敬恩是主謀 想攻擊我!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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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務委員會今年1月召開會議,李國章首次以主席身分出席,卻有數十名學生在沙宣道的會議大樓外抗議及圍堵大樓。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被指曾高呼:「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而被控刑事恐嚇;學生會外務副會長李峯琦亦被指企圖阻止載着校委紀文鳳的救護車離開,而被票控,案件今午(15日)開審。
李國章出庭作供,他稱當日聽到馮大呼要「隊冧佢!」,好驚,覺得人身會受到傷害。

李國章稱強調他當日的擔心唔係估,而是感覺。(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李國章庭上供稱,當晚開會時,保安人員對他稱外面有很多示威者,而且他們已經混入記者中,李國章取消會議後的記者招待會,並建議若保安人手不夠,應該報警。各校委在保安護送下離開,但大樓外示威者用粗口斥罵李國章,其間馮敬恩更高叫:「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之後,李國章覺得有人捉住他的肩膀和手臂。

李國章:當時好混亂畀人踩死都未定

李國章稱他是首次被人用武力拉住和威嚇,而且馮說了幾次「隊冧佢」,令他印象非常深刻,感到很驚慌和有性命危險,又憶述當時認為馮敬恩煽動示威者,直言:「覺得佢就係主謀者,想攻擊我。」他又指示威者情緒激動,非常粗魯。

李國章在看控方呈堂的新聞片段時,憶起當日被示威者包圍,他擔心身邊人的人身安全,並說:「當時好混亂,如果有人跌倒,畀人踩死都未定。」

李國章稱當晚需在保安人員護送下離開。(資料圖片)

李國章稱當日只建議保安召警協助

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其後盤問李國章,提到案發當日校委會的議程,李國章稱當時正討論成立專責小組檢討《大學條例》,而這個議題獲得港大學生和公眾關注,主要因為有聲音希望行政長官不再出任校監。李柱銘追問,當日討論與早前被校委會否決出任副校長的陳文敏有沒有關係,李國章回答:「就我本人而言,完全冇關係。」他指港大一向每隔5年就要檢討校務管治,但最後一次檢討已經是2009年,因為整整7年沒有進行檢討,故當時提到此議題。

李國章指出當時校委會已同意成立專責小組,否認有拖延,稱「緊係唔會同意咗又唔做啦。」李柱銘聞言笑說「會架!香港普選咪一直拖囉」。

李國章承認當日認為保安可召警協助,因為現場的港大保安僅有20多人,不足以應付場面,惟李柱銘強調報警的用意只是想警察維持秩序,而非查案或拘捕示威者。散庭時,李柱銘幽默地向李國章說「你宜家離開好安全架。」案件明續,李國章會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李峯琦被指曾大叫:紀文鳳詐死唔好畀佢走

根據控方案情,案發當晚會議大樓遭70至80名示威者包圍,要求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對話,20多名保安護送李國章、紀文鳳,及黃景強等校委會成員離開大樓。紀文鳳在推擠下來到大樓外草地,紀的左腿被人踢了3次,救護員奉召到場,紀當時被約40人包圍,控方指李峯琦用手按著救護員的擔架,叫嚷說:「紀文鳳詐死,唔好畀佢走。」他此舉吸引更多示威者聚集。最終,紀文鳳在晚上約10時50分才乘搭救護車離開。

兩名被告馮敬恩(右)及李峯琦(左)。(羅君豪攝)

被告馮敬恩,22歲,港大學生會前會長。他今早承認一項刑事毀壞港大的賽馬會跨學科大樓的正門玻璃門框,及一項企圖強行進入該大樓的罪名,但否認一項刑事恐嚇罪。該罪指他於本年1月26日,在薄扶林沙宣道賽馬會跨學科大樓地下正門外,威脅李國章會使其人身受損害,意圖令李國章受驚;又被指高呼「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

次被告李峯琦,21歲,港大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則被指阻礙消防處高級救護員進入大樓,並阻礙他們協助校委紀文鳳離開大樓,及阻礙救護車離開。李否認1項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

案件編號:ESCC 2357/2016 & ESS 2718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