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志閣77.8%業主確認售業權 宏福苑8座全納政府長遠居住安排方案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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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26日)表示,已接獲超過四分之三、即75%大埔宏福苑H座宏志閣的業主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確認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意向。已簽信件宏志閣業主共193戶、佔77.8%。政府指,按早前公布的宏志閣後續安排,在該座業主已達成高度共識的情況下,現時適用於宏福苑其餘7座、即A至G座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

政府6月26日表示,已接獲超過四分之三、即75%大埔宏福苑宏志閣(右一大廈)的業主(共193戶)(77.8%)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政府表示,宏志閣業主反應積極和正面,反映大部份業主認為政府提出的長遠方案具吸引力,並能切實協助他們解決須面對的種種不確定性和複雜問題,包括難以估計何時可以遷回居住、處理地契及大廈公契的修訂、可能需要另聘承建商及管理公司並承擔高昂的維修費及管理費,以及部份業主因火災留下心理陰影不想遷回宏志閣,亦擔心物業價值有所減損及日後買賣困難等。

「特設銷售計劃」額外增496單位涉粉嶺百和路及安達臣道石礦場項目

因應宏志閣正式納入長遠方案,政府指「特設銷售計劃」會略作調整,在現時已預留約3 900個單位之上,額外增加496個單位。該496個新增的預留單位,均屬「特設銷售計劃」下已公布的香港房屋協會資助出售房屋項目,其中粉嶺百和路項目的單位數目會由100個增加200個至共300個,而觀塘安達臣道石礦場項目的單位數目則會由300個增加296個至共596個。

宏志閣業主10.15或之前簽買賣協議 若最終少於75%政府有權不收購

屋局會安排接受政府收購的宏志閣業主在10月15日或之前簽署《買賣協議》,在簽署《買賣協議》時,會加入附帶條款,若最終少於四分之三(75%)宏志閣業主簽署《買賣協議》,則政府有權選擇不繼續進行有關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