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緊受養人資助學額政策 87專才子女認為不公 提覆核被駁回
政府於2025年收緊持受養人簽證的學生,若想申請本地資助大學學位課程,需居港滿2年,規定自2028/2029年度起,須居港滿兩年。政策亦設過度安排,若準備在2027/28年入學的學生,居港要求降至1年。惟87名透過高才通或優才計劃來港的父母,指這政策打亂他們子女的升學安排,認為政策不合理並涉歧視,早前申請司法覆核(HCAL 2434/2025)。法官高浩文今(31日)下判辭,認為過渡安排並非不合理,亦不涉歧視,駁回家長們的申請,並下令他們支付訟費。
87名學生的父母均高才通或優才計劃來港
申請人為87名學生,全部由他們的家長代表,答辯人為教育局局長。該87名學生父母,均是透過高才通計劃或優才計劃等來港,該些學生則持受養人簽證,並都在海外或內地修讀高考課程,或美國大學的先修課程,計劃於2027年完成高中課程後,於2027/2028學年申請香港的專上課程。
指政策公布後難找本地學額
政府於去年7月31日公布收緊有關申請門檻,該些持受養人簽證人士,須居港兩年,方可享本地生學費資助,規定將於2028/2029學年起實行。政府亦設過渡安排,若將會在2027/2028學年入學的人,只須居港滿1年。本案的87名申請人稱這過渡安排對他們造成影響,其家長曾向本地學校查詢,因政府公布修訂時,已接近2025/2026年學年開始,令他們難找本地學額。他們認為這政策不公,且存在歧視,因而提出司法覆核。
受養人亦須在港建立緊密聯繫
法官高浩文在判辭指,受養人簽證的原意,是讓受養人來港與家人一同生活,學生亦須在港建立真實、緊密和長期的聯繫,方符合資格享有香港資助大學學額。
只有4人提證據稱轉學困難
法官指新政策下,學生無疑或會遇上轉學困難,惟87名申請人中,只有4人提交證據,難裁決大部份申請人都面臨轉學困難,而眾申請人並非挑戰整項政策,或其核心方向,只是質疑居港滿1年的限制。
教育是重要資源 本地生留港貢獻機會大
法官指,教育是香港公共開支重要的一環,資助學額屬有限資源,本地生留港貢獻的機會較大。但87名申請人均不是在港居住和讀書的學生,他們質疑居港一年限制不合理,其門檻非常高。
或對部份人的轉學帶來困難但未造成重大不利
政府修訂這政策時,已聆聽不同意見,並考慮各種方案及作出平衡。即使或對一些人的轉學帶來困難,但未造成重大不利,法庭應避免對一小部份人較為嚴苛,便判定政策不合理,同時亦認為申請人未能證明他們受到歧視,故駁回他們的覆核,並認為申請人需支付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