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女涉扯貓尾被控虐畜 擬否認控罪 案押後至10.16作審前覆核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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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女子涉嫌在觀塘一單位內扯一隻貓的貓尾,被控一項虐畜罪(KTCC385/2026),案件今(25日)在觀塘法院再提訊,被告擬否認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把案押後至10月16日作審前覆核。控方透露料審訊需傳召6名證人,包括獸醫。

女被告翁珮翎,30歲,無業,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指她約於2025年8月29日,在觀塘月華街月明樓某室,涉扯一隻貓的貓尾,導致該貓受到不必要的痛苦。被告准以1千元保釋。